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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10家建筑业企业的申请公路工程相关资质审查结果公示的通知 |
发布日期:2017-07-27 | 字号:[ 大 中 小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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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,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已完成对10家建筑业企业的申请公路工程相关资质审查,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。 一、公示期内,申请人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,可向交通运输厅提出书面质疑,并附详细说明材料,单位质疑材料应加盖公章并明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,个人质疑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。 二、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反映,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。 公示时间:2017年7月27日—2017年7月29日 联系人:古丽美热 联系电话:0991-5281043 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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